太平洋航运每年四月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并于会上投票。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本公司须向全体股东于每次股东大会举行前发出相关通告。所有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表决,但股东大会主席有权出于真诚允许以举手方式表决纯粹涉及程序和行政事项的决议案。
决议案须以简单的大多数股东投票通过,除非公司章程附则规定须以不少于四分之三股东投票通过(如表决修改公司章程附则,修改公司组织大纲,减少本公司的决定或已发行股本等)。
详情请参阅公司章程附则.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本公司须向全体股东于每次股东大会举行前发出相关通告。所有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表决,但股东大会主席有权出于真诚允许以举手方式表决纯粹涉及程序和行政事项的决议案。
决议案须以简单的大多数股东投票通过,除非公司章程附则规定须以不少于四分之三股东投票通过(如表决修改公司章程附则,修改公司组织大纲,减少本公司的决定或已发行股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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