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排放及廢物棄置是船運服務對環境的主要影響。因此, 在船上及岸上的排放物均受管制,並於國際及不同地區的司法權區全面執行有關的規定。
我們有責任減少營運對大氣、海洋、陸地的影響,太平洋航運設立的管理制度旨在量度及持續改善我們船隊在營運上各方面的表現,其中包括環境排放。
目標
作為領先的乾散貨船船東及營運商,太平洋航運尋求進一步擴大船隊規模,優化表現,提供靈活可靠的服務,同時致力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我們有責任減少我們船隊的碳排放,管理我們棄置的廢物、海洋排放及資源消耗,確保我們的船隻能夠適當回收,並隨着我們業務的持續增長將我們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降至最低。
船隊減碳
我們的目標是在 2050 年前實現淨零排放,透過採取技術及營運措施、準備技術及經濟監管措施以及支持開發及配置綠色燃料和低排放貨船來減少我們對氣候變化的影響。
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我們在管理及營運我們的船隊及辦事處時,致力減少資源消耗、廢物足跡及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並確保我們出售的老舊貨船在報廢時能夠適 當回收。
加強及優化綠色安全的船舶作業
我們致力採納行業最佳常規,並透過持續投資於培訓、系統、程序及技術,推廣高標準文化,確保對環境負責及進行安全的船舶作業。
監管正在推動脫碳乾散貨船是目前最具能源效益的運輸模式,換言之,乾散貨船運送貨物的每噸海里碳排放遠低於其他使用化石燃料的模式。 然而,我們明白,倘若不加以控制,航運業在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中所佔的比例(目前約為3%)將會上升,而航運要達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規定的1.5oC限制及於2050年之前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就必須採取進取的方針,因此我們以及我們所在的行業,需要盡本份不斷研究減少排放的方法,並最終實現完全減碳。 自2023年1月起,國際海事組織率先實施全球性規例(短期措施),整個行業啟動具有挑戰性的減碳過程,而國際海事組織於該年內發佈經修訂、更進取的溫室氣體策略,我們亦進一步了解到有關現已生效的歐盟航運溫室氣體排放監管計劃(EU ETS及歐盟海運燃料指令)。 於2025年,我們將進一步了解國際海事組織計劃於2027年生效的技術及經濟措施(中期措施)。 |
